依據教育局公告 184376
一、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修正名稱為「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,並修正全文,於110年8月27日以府法規字第1101032987A號令發布。
二、檢附旨揭辦法發布令及條文全文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