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規定,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,並告知家長。
1.請詳見附檔。
2.家長繳費:幼兒就學即免繳學費,其他雜費和代辦費(材料費、活動費、午餐費、點心費)第 1 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 1,000 元,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。第 2 胎以上、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、身心障礙幼兒,免繳費用(雜費、材料費、活動費、午餐費、點心費)。
3.以學期初完成一學期繳費程序為原則,園方將依個案情形協助辦理相關補助。